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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办

来源: 时间:1970-01-01

       

 招就办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学历招生及游艇招生、培训工作。
2、熟悉业务相关的最新政策、法规,与主管机关的协调与沟通。
3、负责将招生计划数量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分管领导复核,报校长审批。
4、将校长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资格审核表、专业设置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
5、安排招生的计划以及实施,分配各项招生项目的生源开拓工作并监督执行。
6、负责市教育局和海都报联合举办的各场招生咨询会。
7、做好《中招指南》刊登宣传工作。
8、负责招生相关合同的研究、洽谈、审核工作。
9、组织开展省内外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10、做好新生家长和新生来校参观的接待和咨询工作。
11、做好新生的报名登记工作。
12、做好新生报到的接待工作。
13、协调安排新生入学的各项事宜。
14、负责对新录取的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15、协调生管科做好学籍申报工作。
16、安排毕业生的实习、就业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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